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公司确保对不合格产品和服务进行识别和控制,制定并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及其对产品和服务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之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在服务提供期间或之后发现的不合格服务。状态未经标识或可疑的产品,应归类为不合格品,处置不合格品方式有:
a)纠正;
b)对提供产品和服务进行隔离、限制、退货或暂停;
c)告知顾客;
d)获得让步接收的授权。
对不合格品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可参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 9章绩效评价
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总则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个过程的监视由各过程的主管部门规定在「管理体系过程内容和目标」中。根据此表实施过程的监视测量,未能达成计划的结果时,要进行适当的修正和纠正措施。目标统计表由总裁办进行汇总,管理者代表进行确认。实施的结果作为记录予以保管并向最高管理者进行报告。
9.1.2顾客满意和合规性评价
9.1.2.1顾客满意
为监视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获得满足的程度的感受。组织制定并实施《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来确定这些信息的获取、监视和评审方法。监视顾客感受的方式可包括顾客调查、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顾客会晤、市场占有率分析、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了解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状况,以评估管理体系实施情况。适用时,公司通过下述方式的一项或多项获取并分析顾客的满意状况:
1)与顾客和销售商的沟通;
2)产品销售情况的统计;
3)来自销售商的报告;
4)其他有关的反馈信息。
根据顾客满意状况的结果,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9.1.2.2 合规性评价
1)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法律法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2)总裁办对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定期评估。对出现的不符合进行改进、纠正和制定预防措施;
3)相关部门对体系运行中已出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不合规情况,查清其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根据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对该体系程序的偏差予以修订和完善;
5)对合规性评价应保存定期评估的记录。
9.1.3 数据分析与评价
公司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些数据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