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
4)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和持续改善;
5)监视和测量结果;
6)审核结果;
7)外部供方绩效;
8)员工的协商和参与。
d) 资源的充分性;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有效性;
f)与相关方的有关信息交流,包括抱怨;
g)改进的机会等。
9.3.3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相关的决定:
a) 持续改进的机会;
b) 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
c)资源需求;
d)目标未实现时需要采取的措施;
e)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融合的机遇(需要时);
f)对组织战略方向的任何影响;
g)对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结论。
最高管理者应当与员工和员工代表沟通管理评审的相关输出。
对体系任何改进措施可能导致的体系文件的修改按《文件管理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评审报告由管理者代表保存,保存期三年。
第10 章改进
10.1总则
公司应确定并选择改进机会,采取必要措施,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及实现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包括:
a)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要求并关注未来的需求和期望;
b)纠正、预防或减少不利影响;
c)改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10.2 事件、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10.2.1若出现不合格,包括投诉所引起的不合格,公司应:
a)对不合格做出应对,适用时:
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
处置产生的后果,包括减轻有害的环境影响
b)在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参与下,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以消除事件或不合格的原因,避免事件或不合格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场合发生:
1)调查、评审和分析事件或不合格;
2)确定事件或不合格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事件或不合格。
c)实施纠正措施;
d)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f)需要时,变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纠正措施应与所产生的事件或不合格的影响相适应。
事件的调查处理方法参见《事件汇报调查及处理控制程序》。
10.2.1.1不合格处理方法可按照以下职责落实:
a)采购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并跟踪处理结果;
b)技术部负责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
c)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d)分管领导负责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