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 工卡管理规定
1) 工卡申请与发放
经公司录用后,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申请人是公司技术工程师
申请人已转正,且通过资格评审
申请人无过往关键负向事件
审核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及发放。
2) 工卡使用规定
工卡是技术工程师出入工作场所的身份证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严禁将工卡转借他人,严禁涂改工卡颜色或修改工卡款式;
在客户现场及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工卡,工卡一律须正面悬挂于正胸前,不得随意挂于腰际间或以其外衣遮盖,不能悬挂别处或随意拿在手中;
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未正确佩戴或未佩带者将被通报批评。各地技术经理应认真配合,督促所属工程师遵守本规定,对于连续两次违反以上规定的,经查实后通报批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3) 工卡的补办及清退:
工卡遗失及损坏后补办,应向主管提交邮件申请,说明原因,审核通过后由行政部办理,年度遗失超过2张及以上的,经查实后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