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进行调整的。
F.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 岗的。
6. 员工调岗后,相应的薪资级别也将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如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因员工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此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之后。
2. 经公司审批与员工签字认可的调岗手续,等同于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十条 劳动合同到期
1. 劳动合同到期30天前,人事部门应征询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意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15日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终止或续签。续签的,应于劳动合同终止前办妥有关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2. 禁止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办理续签手续,继续用工。分公司和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门办理续签手续。
3.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A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B 员工已达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D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 公司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有过错时劳动合同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
合同且无需给予员工任何经济补偿: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C 违反工作或生产操作规程、超越权限、工作失职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给公 司造成财产及声誉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