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编号:HD-TR-G04 版本:B/1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用工与长期用工,返聘退休人员或实习人员,以下均称为员工)。
第二章 薪酬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薪酬属于公司保密信息,禁止员工互相了解打听或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第二条 公司薪酬体系严格符合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当月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布的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但因员工本人迟到、请假、事假、旷工等个人原因被扣发工资的,其当月工资收入不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新聘用员工或在特定月份期间离开公司的员工的工资将按照其当月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工资。
第三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条 员工的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员工个人的具体工资构成,不一定包括下述所有部分。
1. 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以员工的工作岗位、学历经验、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
2. 技能工资:以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3. 伙食补贴:对于所有在职员工给予伙食费补贴,以员工的地域差别和服务年限确定。
4. 住房补贴:异地或特殊的员工参照公司《员工宿舍补贴管理制度》享受住房补贴。
5. 司机补贴:公司针对司机员工的月度特别补贴。
6. 加班奖励:职级A类员工主动加班并放弃调休,可享受公司规定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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