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
1. 员工薪酬体系由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薪酬委员会负责。
2. 员工年度调薪和年度绩效奖,由公司E职级管理人员负责,在公司年度下发的该部门总体预算额度内,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确定。
3. 特殊年终奖由E职级管理人员提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一条 绩效管理
员工工作绩效是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与工作结果,它体现了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价值大小。 绩效管理是指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在工作目标与如何实现该目标上所达成共识的过程,以及增强员工成功地达到目标的管理方法和促进员工取得优异绩效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改进并提高公司绩效水平。
第二条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主要环节和手段,是指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进行考察、分析、评估与传递的过程。
第三条 考核方法
1. 以客观事实、行为和数据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进行,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考核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奖惩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主观评价以同事评价、上级评价为主。
第四条 考核结果
1. 公司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绩效奖金、岗位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2. 员工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类,A优秀;B中等;C略差;D差。考核为“D”的员工公司将安排其调整岗位或培训。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者,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 员工考核结果由公司E职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考核结果在年度末上报总部。
4. 员工考核结果与员工年度绩效奖和年度调薪挂钩。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制度的解释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第二条 本制度自2020年12月5日起生效。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