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届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机构及人员任命:
上海,湖南,江西,山东分公司,主要职责:
1.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自己所辖区域市场的营销计划并负责执行,包括客户关系的发展,项目方案制定,标书的制作,销售合同的签订,递交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应收账款的催收。
2. 领导省内工程服务团队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验收。
3. 不断扩大销售,合理使用资金,通过固定成本、销售费用和工程费用的预算与控制,实现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
4. 积极开展新产品新业务的引入,寻找增长点,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5. 根据市场需求做出产品销售预测,通知采购部及时备足库存或管理采购订单交货,满足用户需求。
6. 负责区域市场客户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为本区域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客户日常来访、来电、来函的接待;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提高企业信誉。
7. 负责所辖区域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包括营销环境、市场背景、行业状况、竞争对手的营销活动等信息,研讨竞争对手策略,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8. 负责分公司团队组织建设,当地人员的招聘、面试、选拔和培训。
9. 员工管理,包括当地的工程服务团队,使员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当地员工的奖惩和绩效考评。
10. 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实现公司质量、环境目标。
11. 负责所辖区域的公共关系,企业形象和品牌推广,危机公关处理。
12. 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渠道销售部 主要职责:
1. 销售渠道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包括制定渠道管理策略、开发渠道成员、维护渠道关系等,及时沟通,反馈渠道商信息。
2.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各分公司所辖市场区域外,制定渠道分销商市场的营销计划并负责执行。主要包括协助渠道商开拓业务和投标,销售合同的签订,递交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应收账款的催收。
3. 协同售后服务部完成设备的交货,渠道商市场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