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取得的工作程序:
(1)公司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或使用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以邮件书面形式提出购买需求,相关方案或建议。
(2)相关审批权限人审批邮件同意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会同采购部参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
(3)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必要时,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后批准采购。
(4)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处理固定资产增减的具体事项。
2、固定资产修理工作程序
(1)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以邮件书面形式提出固定资产修理申请。
(2)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鉴定。
(3)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编制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
(4)公司行政人事部按审批权限履行相关手续。
(5)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修理计划,财务部监督修理费的使用,大修完成后,行政人事部应组织对修理工程进行验收。
3、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程序
(1)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或使用人以邮件书面形式提出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申请。
(2)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技术、财务部对拟报废或变卖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写鉴定报告书,鉴定同意方可办理报废或变卖手续。
(3)按照公司处置资产审批权限报经审批。
(4)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处理有关事项。公司处置的固定资产登记造表,《固定资产统计表》中另附一页《处置表》,将报废或变卖的资产信息转移至《处置表》中。
(5)公司财务部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产生的处置收益应纳入公司财务审计部统一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6)员工办公电脑原则上使用满5年才能申请报废。
第四章 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外购固定资产的请购审批程序,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采购过程应当规范、透明。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人员应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