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内员工有责任书面通知公司人事部,在未收到书面通知之前,公司仍将认定原信息真实有效,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6. 员工被公司录用后,应配合公司在入职第一天提交劳动手册、退工单等证明材料,如第一天无法提交的,须提供上一家公司开具的相关离职证明。员工应在入职一个月内办妥社会保险以及人事档案转移等各项录用手续。凡不能按照本规定办妥入职手续者,将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均由员工本人负责。
第三条 领用物品
1. 入职员工应签收《员工保管财产清单》,领取《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领用有关证件,领用工作用品(包括工作电脑、笔记本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等)。2. 所有员工领取的工作用品仍属公司所有财产,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离职时应归还,遗失的需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入职手续
人事部应在入职时办妥如下手续:
1. 审核新入职员工的各类证件的原件,并复印存档;
2. 审阅入职员工与原单位的离职手续,并存档,必要时与员工原单位核实有关离职情况,确保不会招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必要时还应审查该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义务;
3. 协助员工填写入职《员工入职登记表》;
4. 组织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签收并讲解公司《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使员工对公司初步了解;部门主管介绍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在《员工入职培训表》上签字确认;
5. 协助员工领用工作用品并办理《员工保管财产清单》的签收手续;
6. 开通员工邮箱账号;开通员工公司网站的登录账号;
7. 签订有关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
如员工报到材料不全,应督促员工事后补全材料。 所有入职材料均应存入职工档案。
第五条 合同签订
人事部应督促所有员工均在入职时签订有关协议。
1. 全日制学校学生来公司实习应签订《实习合同》,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聘用员工或其它单位的下岗职工应签订《返聘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应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2. 除上述外其它所有员工在入职前或入职同时,即应与公司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明确劳动关系的依据,一切有关劳动关系事宜的最终处理均以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