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人事部根据领导招聘要求作出招聘计划和方案;
3. 人事部根据招聘计划和方案招募应聘者并进行初步筛选;
4. 根据岗位的具体信息和重要性确定考官;
5. 通过考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甄选;
6. 通过体检、背景调查等方式作出聘用决策;
7. 人事部通知员工入职并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录用通知
经招聘程序决定录用之人员,由人事部负责通知其报到时间与地点。通知方式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第三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 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录用通知所确定的日期、时间、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
员工在报到当天应缴验下列证件:
1. 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能证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正本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2. 本人最近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3. 劳动手册或原服务单位的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退工单);
4. 已就业者须提交社会保险关系与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5.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
6. 通知提到的其他材料及证明。
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自动失效。
第二条 入职登记
新员工在报到时必须亲自认真填写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包括以下资料:
1. 相对固定信息: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籍贯、血型、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入职本公司之前的工作经历和奖惩记录;
2. 相对可变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教育背景、培训和进修记录、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其相关信息。
3. 其他《员工入职登记表》上要求阐明的各类事宜。
4. 员工应确保所填写资料正确属实,并经员工本人签名确认,作为公司永久保存的员工个人聘用记录。如果员工提供不正确的或虚假的信息并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有权单方面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5.《员工入职登记表》中所登记的信息如果有所变动,自变更发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