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制度
编号:HD-TR-G25 版本:B/1
一、总则
基于集团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才的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特设立本制度,鼓励和支持员工积极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参加各类专业、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建立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二、职责
2.1公司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公司人才培养 策划、监督及考评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2.1.1组织制定集团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2.1.2拟定公司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
2.1.3核定培训课程及培训院校培训资格;
2.1.4制订学员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2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养。各业务区域负责人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人才的培养工作。
三、重点培养的人才种类
重点培养的人才分为中高级管理人才、中高级技术人才、和中高级研发人才。
3.1中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领导人才,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
3.2中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项目实施管理和中高级技术服务水平的人才,其技术水平应在公司或业界处于前列。
3.3中高级研发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在产品研发领域各专业具有较高水准的研发专业人才。
四、人才的培养方式
4.1导师制
内部实践知识的培养采用导师制,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上级或上一级的岗位人员担任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思想意识、业务技术上的指导帮助,进行传、帮、带牵引辅导工作,努力促成达至上一级岗位的任职要求。
4.2提供学习深造机会
公司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组织、选送部分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深造,使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理论知识。
4.3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行轮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