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证书,被公司使用注册的最低年限不低于3年,在注册期内,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就证书聘用再行协商。如员工必须要转出证书的,应提前3个月告知公司,并退回学习、考试及奖金奖励等所有费用,方可转出。
5.3.10 各类行业资格证书的奖惩参照专业证书的规定执行。证书持有者有义务协助公司及时办理证书注册登记、资质升级、年检等相关事宜。
六、附则
6.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6.2 本制度自颁发即日起生效,原公司《人才培养计划》文件作废。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