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L)、配置管理包或工具、许可证、安全组件、如防火墙、服务相关文档、例如服务级别协议、活动程序、务支持设施、例如机房电源。
8.2.6.4综合管理部根据配置项之间的关系、属性、状态类别、重要程度和优先级,确定配置管理数据库的范围、分解的层数、详细的程度,完成配置管理数据库的构建。
8.2.6.5综合管理部制订《配置管理计划》,并每年末进行更新。主要包括:配置管理的范围、目标、策略、标准角色和责任、配置管理过程定义服务和基础设施中配置项,配置控制变更,记录和报告配置项情况,证实配置项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责任、可检索、可审计的要求,如出于安全、法律、规章或业务目的、配置控制(访问、保护、版本、开发、发布控制)、交互控制过程,及信息接口和发布、资源管理策划和建立,以便使资产和配置受控,并维持配置管理系统,如培训活动、与配置相关的供应商管理要求和活动。
8.2.6.6综合管理部在配置管理过程中应监控配置项的整个生命周期,确保只有被授权且可识别的配置项才被接受,并记录从接受到销毁的全过程;没有被认可的变更请求,不能添加、修改、替换或删除配置项。
8.2.6.7综合管理部应保存有效的配置记录,以反映配置项状态、位置和版本的变化,并通过各种状态监控配置项的变更,例如订购、接收、测试、使用、变更、拆卸、取消。配置项的更新信息应作为配置管理计划和变更管理的输入。
8.2.6.8为保护系统、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配置项信息应被保存在一个安全环境。应:保护其不受未授权访问、变更或破坏、提供灾害后恢复方法、对受控软件、测试产品和支持文档等备份的恢复进行限制。
8.2.6.9配置评审程序应包含缺陷记录、执行纠正措施和报告结果。
8.2.6.10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填写《配置项管理记录》,包括:配置项最新版本、配置项的位置和软件主要版本的位置、相互依赖关系、版本历史。在任何时候都可核对配置项以下内容:服务配置项或系统、变更、基准线、开发或发布、版本或变量。
8.2.6.11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配置认可和审核活动,并检查是否有充分的资源以支持:保护物理配置和公司的知识资本、确保公司控制其配置、原件和许可证、确保配置信息是准确、可控、可见。
8.2.6.12综合管理部应确保变更、发布、系统或环境符合其合同约定或事先约定的要求且配置记录是准确的。
8.2.6.13 在审核中出现的缺陷或不符合项应被记录、评估和改进。
8.3 ITSMS关系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