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管理制度
编号:HD-TR-Y12 版本:B/0
1 目的
为明确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投标活动的流程,规范投标活动的管理,减少投标过程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产品和服务销售过程的投标活动。
3 职责
3.1 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是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对投标工作的的管理。
3.2 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是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投标过程中准备、实施及后续处置工作。
4 工作程序
4.1投标信息处理
4.1.1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业务员负责每日两次在公开渠道搜集招标公告,(上午、下午各一次,商务主管每天必须看一次),并及时将信息传递至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总监及相关销售部,遇重大项目需汇报至总经理。
4.1.2销售部获取招标公告信息后,结合企业目前胜任能力、技术要求等实际情况,由其部门经理决策是否需要购买标书文件。
4.1.3销售部业务员根据其经理指示,实施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活动,投标报名表及相关资质文件由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提供。
4.2投标准备
4.2.1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将招标文件分发至销售主管,同时发至相关技术服务部人员,由销售部及技术服务部汇总招标文件中疑问条款并编制质疑函,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将质疑函寄送至招标方。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收到招标方答疑函后,将答疑函分发至销售部及技术服务部相关人员。
4.2.2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制作投标文件,制作人员需自行核对《投标文件必备信息表》并组织生产、财务等相关部门评审,提交主管经理复核,经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总经理确认后添加报价文件。
4.2.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如需提请保函办理,经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主管、分管副总经理邮件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办理。
4.2.4投标文件打印前,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需再次核对相关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遗漏。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负责准备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封面、打印、盖章并交由相关人员签字、装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4.2.5渠道销售部和各分公司需最终核对密封件、资质原件、授权书等信息,并将文件交由被授权人送出或以航空快递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