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新员工经公司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再分配上岗;
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1)本部门的工作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部门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其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
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新员工经部门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再分配到班组。
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1)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4)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及保管方法等;
(5)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危险点的控制方法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
4.1.6特殊安全教育:
凡从事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工种的工人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才能准许操作。
4.1.7其他教育
4.1.7.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
4.1.7.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每年12月由各部门提出本部门的安全培训计划,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及各部门安全管理的现状,提出公司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3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组织培训班、竞赛、知识问卷、现场演练、专家授课及外出学习等方式进行。
4.3.1 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1行政人事部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及其它用品的准备和发放,并负责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4.3.1.2行政人事部集中组织的培训结束后,应整理、保存培训记录,编制培训总结;并对参加安全培训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备案。
4.3.1.3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各部门的新员工二、三级安全培训工作;并协助各部门做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
4.3.2 外出培训
4.3.2.1 接到外部安全培训学习通知,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归来后填写外出培训报告,在行政人事部备案,主要内容是:培训概况、主要培训内容、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