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年休假与员工工作的累计工龄挂钩。累计工龄满1年不足10年的,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龄满10年不足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累计工龄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 员工申请年休假需报部门主管批准。公司将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得到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4. 员工提出辞职,辞职前尚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的,公司不对其未休年休假进行补偿。
5. 下列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A 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B员工累计各类请假20天以上。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E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F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
不再安排年休假;
6. 公司要求员工按国家要求每年休年休假,有权强制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的法定年休假跨年度(截止到春节)作废。对员工当年度未休完的年休假,公司给与现金奖励,按照员工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基数计算金额。对于已休年休假的员工离职,应按照离职时间占全年比例核算该员工的应休时间,多休的年假按照事假处理。
第七条其他假期
1. 婚假:按法定手续结婚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申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处理。
2.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7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的带薪丧假。
3. 产假:
A 正式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