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主要环节和手段,是指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进行考察、分析、评估与传递的过程。
第三条 考核方法
1. 以客观事实、行为和数据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进行,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考核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奖惩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主观评价以同事评价、上级评价为主。
第四条 考核结果
1. 公司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绩效奖金、岗位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2. 员工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类,A优秀;B中等;C略差;D差。考核为“D”的员工公司将安排其调整岗位或培训。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者,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 员工考核结果由公司E职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考核结果在年度末上报总部。
4. 员工考核结果与员工年度绩效奖和年度调薪挂钩。
第八章 员工的发展
1.在职培训: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等事项。
3.晋升机会:公司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进入管理岗位,公司的政策是尽可能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承担更大的责任。
4.“培训”是指由公司提供的各种类型(包括专业的或非专业的)、各种级别、各种形式的知识技能及工作态度培训。
第九章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 知识产权 员工的职务发明或职务作品,或在业余时间,利用公司提供的资金、技术、信息或其他条件完成的有关新产品开发研制的产品、论文、图纸稿件、书籍、专利等知识产权都属于公司所有,且公司系该等知识产权的唯一和完全的所有权人。公司将拥有上述所有成果的一切权利及利益。员工无权占有,无权对外提供。
2. 在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后,员工应立即向公司交还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表、技术文档、备忘录、客户名单、财务报表或推销资料、市场信息)等,且不得在其他场合传播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