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编号:HD-TR-G13 版本:B/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章、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 规范化,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4)公司章程、协议;
5)员工的聘用、任免和调动;
6)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7)公司接收到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盖章的文件、回执等;
8)其他公司业务(如投标)等需要使用公章的。
2、公司合同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等;
2)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3)各个部门经过授权的业务使用;
3、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由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 可使用;
4、公司发票专用章用于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使用;
5、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仅限于该职能部门业务专用。
三、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由总裁办负责管理。
2)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借用公章,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副总级别)负责保 管和管理,作为责任人;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可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但如果因为 保管不善或公章被滥用给公司造成损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3)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章事由,经 副总经理(同等级别以上)人员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公司合同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合同章若干,分别由各地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副总级别),总裁办负责 人负责保管和管理,作为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