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HD-TR-G28 版本:B/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 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推荐,采购部审核后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 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采购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及备案工作;
(三)编制制定公司下属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四)建立供应商档案、商品价格信息记录,形成供应商及商品信息库。
第六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采购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推荐、评审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
(二) 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 集团公司或下属单位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