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编号:HD-TR-G08 版本:B/0
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员工休假,请假,加班,调休,考勤等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工假期
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如下,具体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变更。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法定节假日:
A 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农历新年(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初二);
C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 公司规定: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在条件许可下,可休假半个工作日;
青年节:14岁以上28岁以下员工在条件许可下,可休假半个工作日;
如果上述纪念假日恰逢休息日,不安排补休。
3. 员工享受国家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假期,包括婚假、丧假、产假、 探亲假等。
4.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后开始享受法定年休假。满1年当年享受的年休假按 照满1年后当年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公司要求员工按国家要求每年休年休假,有权强 制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5. 员工的法定年休假跨年度(截止到春节)作废。对员工当年度未休完的年休假,公 司给与现金奖励,按照员工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基数计算金 额。
二、员工休假
员工休假或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注明何种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
三、员工病假
1.员工生病可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病假3天以内直接主管审批3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请病假超过3天, 需附医院证明。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如下:
A )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病假1个月(含)以内,以员工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工资基数计算在当月工资中扣减50%发放(按天计算);
B) 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为长期病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C) 试用期员工休病假,以员工试用期月工资总额(含补贴)为计算基数,按照病假
天数扣除日工资,并相应延长试用期。
2. 病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治病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公司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 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
C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D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病假可用法定年休假和调休假冲抵,公司按正常出勤计考勤,不计算在医疗期内。
四、员工事假
1. 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先使用法定年休假和调休假。在用完年休假和调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事假。
2. 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说明情况,主管视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填写《请假单》。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员工因私请假,事假期间无工资,按员工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工资基数计算在当月工资中扣减(可折算到小时,8小时/ 天计)。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对完成公司工作任务造成影响,一般应先办理辞职手续,在事务处理完毕后根据当时原岗位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录用。
4. 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5. 以下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A 员工本人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拘留或收容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B.员工因涉嫌犯罪被公安、司法部门审查的时间,按“事假”处理。若被认有 罪,公司可予以辞退;若被认定无罪的,由员工本人依据《国家赔偿法》向有关 部门索赔。
C 员工在公司以外或非工作时间被他人侵害而造成缺勤的时间,作“事假”考勤。 受害员工的损失由其本人通过民事诉讼追索侵害人赔偿责任。
五、员工加班
1. 公司本着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原则,要求各部门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加班。
2. 职级A类员工因工作需要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公司规定可以享受调休假补休。员工加班执行“事先审批制”,只有经过部门主管事先同意的加班,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加班。员工加班时长可折算到小时。
3. 员工超时工作早两小时晚一小时内(含)不计加班。加班时长由员工手机签到时间计算,不满半小时不计,超过半小时(含)不满1小时计1小时,按照公司《手机签到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加班后,需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入当月考勤。
4. 员工休息日被要求加班的,公司安排员工调休。员工放弃调休的,调休假累计在员工个人调休假账户。
5. 员工工作日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公司给予调休假补休。员工放弃调休,可以选择公司规定的现金奖励,在《加班审批表》中注明。调休假累计在员工个人调休假账户,现金奖励按照员工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基数计算,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6. 员工法定节假日被要求加班的,公司给予调休假补休或现金补偿,调休假或现金补偿以三倍计算。
7. 员工出差加班规定,员工休息日(周六和周天)出差的,计加班,公司给予调休假,同时按出差标准补助;员工法定节假日出差的,计加班,公司按三倍给予调休假补休,同时按出差标准补助;员工工作日出差的,享受出差补助,出差期间不计加班。
8. 员工加班时间餐费自理,加班过程中如果宴请厂家或客户,餐费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员工工作时间以外仅宴请客户不计加班。
9. 员工应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如实填写《加班审批单》,严禁虚报。一旦查实有虚报的情况,属于重大违纪,第一次违纪,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第二次违纪,开除处理。
六、员工调休
1. 员工使用调休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调休审批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并相应在个人累计调休假账户中扣减。
2. 员工由于病假或事假当天紧急要使用累计调休假的,需事先电话或邮件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及时补交《调休审批单》,并在个人累计调休假账户中扣减。
3. 公司要求员工当年度休完累计的调休假。员工个人累计调休假跨年度(截止到春节)作废。对于员工当年度剩余调休假,公司给与现金奖励,按照员工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不含补贴)日基数计算金额。
七、员工考勤
1. 仅职级A类员工参加考勤,并享受调休假政策。
2. 公司规定8小时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30,上午12:00至12:30为午餐时间。
3. 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不迟到早退。考勤以指纹/刷卡考勤机的时钟为准。 考勤由各地考勤负责人负责,编制《考勤记录表》,下月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邮件发
送至人事部相关人员。
4. 员工当天迟到30分钟以内的计迟到1次,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的计迟到2次。
5. 员工当天迟到1小时以上的计缺勤半天,如没有及时补交《请假单》或《调休审批 单》冲抵,记为旷工,旷工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扣减双倍固定工资。
6. 上午和下午,迟到和早退的考勤方法均同理操作,月度按次数累计。
7. 当月员工迟到早退的累计次数在三次(含三次)以内,予以警告不扣减工资。超过 三次的,扣减当月工资,每次60元,按次数累乘。
8. 由于不可抗力(公共交通瘫痪,极端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员工无法按时到岗上班 的,当天可免于考勤。此原因的认定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认可。
9.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工作记录表》,每月底交当地考勤负责人备案。
八、除迟到早退次数统计,员工手机签到系统记录,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的《请假单》《加 班审批单》《调休审批单》是考勤负责人编写月度《考勤记录表》的唯一有效的依据。
九、附则
1.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的其他假期以“天”为计算单位。
2.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休假,请假,加班,调休的统计单位均统一为“小时”。 考勤迟到早退的统计单位为“次”。员工填写单据统一精确到单位“小时”。
3. 本管理办法作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文件,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辉 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的 制定、解释、修改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4.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版本自动作废。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