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煤电项目可能对现有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煤电合作项目应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其中包括:当前的环境状况;有限的环境容量;当前以及未来的土地使用情况;项目地点是否靠近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意义的地区;以及是否具有潜在的累积性影响而造成不确定和/或不可逆转的后果。除了适用绩效标准中要求的发电效率和污染控制绩效之外,如果项目在已经出现环境退化的区域中可能构成一个重大的污染物排放源,则还应考虑采取额外战略和措施来避免或减少负面影响。
“一带一路”电力合作的重要目标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此合作理念的前提下,实现电力低碳化发展,如发展可负担、可获得的可再生能源,按照当地需求和经济条件选择集中式、分布式的光伏、风电等;而对于不得不继续投资煤电建设的国家,则应改造现有的落后机组,建设更加清洁、高效的煤电机组。
在电力合作路径方面,“一带一路”国家的电力工业发展水平不一,建议:针对煤电大国(如印度)的落后机组要进行淘汰和升级改造,提高煤电能效标准,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出台电力发展扶持政策和必要的补贴机制,加强电网建设,解决可再生能源上网和消纳问题;在限制低效率煤电出口的同时,要对清洁高效项目和可再生能源投资予以适当优惠;建立能源治理和电力合作国际平台,依托该平台,各国之间可以更好地合作、沟通和解决纠纷问题,根据地区特点和需求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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