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考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公司将逐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指定财务部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重大的调整提交董事会或管理层办公会审议批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单位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