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司辞退、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启动离职程序。
3. 裁员或各类原因协议离职的,双方协商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启动离职程序。
4. 行政人事部发出《员工离职交接单》,部门主管与离职员工谈话,就离职后续事项达成一致,离职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归还公司财产,各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5. 财务部负责离职员工款项结算。
6. 行政人事部办理退工、公积金社保转出等手续。
7. 行政人事部撤销员工ERP、OA、邮箱和公司网站账号。
七、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
1. 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原则上为两个月,可适当延长。特殊人才引进,经管理层同意,可取消试用期。
2.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两年期限一次,特殊情况经管理层同意,可延长一年。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本流程相关文件
《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保管财产清单》、《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入职培训表》、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离职交接单》、《劳动合同》、
《返聘协议》
九、附则
1.本制度流程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文件,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本制度流程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