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HD-TR-Y02 版本:B/0
一、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定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销售合同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采购合同贯彻“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一律用书面格式,尽量采用统一的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合同文本及合同清单格式。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明确、具体,文字表达清楚、准确。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公司采购合同由公司采购专员负责签订;销售合同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签订,具体为各分
公司和渠道销售部在各自授权范围内负责销售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合同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相关人员需填写《合同审批表》,经合同审批流程后,方能正式签订。合同签订后,销售助理和采购专员分别负责及时将销售和采购的《合同信息表》和主要文件上传合同管理系统。
十二、公司采购合同由采购专员提交,采购部、财务总监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销售合同由公司各销售部门销售助理提交,各部门主管、财务总监和采购审批。重大项目合同报总经理批准。
合同履行
十三、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四、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集成项目的销售合同以集成技术服务完结后取得《验收证书》为准,软硬件销售的合同以取得《到货证明》为准。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的销售合同以服务完结价款收到为准。所有采购合同以价款结清为准。
十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分公司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