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公告
各位员工: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下发了《印章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作出以下人员任命:
合同章(编号):
综合运营部(1) 责任人 郁燕莉;保管人 郁燕莉 ;
山东(2) 责任人 顾昆;保管人 李炯;
湖南(3) 责任人 顾昆;保管人 金玲;
上海(4) 责任人 李杰;保管人 刘蒙蒙;
江西(5) 责任人 沈亚军;保管人 黎丹丹;
北京(6) 责任人 任雷鸣;保管人 任雷鸣;
渠道(7) 责任人 马振雷;保管人郑静燕;
公章:
上海 责任人 李杰;保管人 刘蒙蒙;
江西 责任人 沈亚军;保管人 黎丹丹;
山东 责任人 顾昆;保管人 李炯;
湖南 责任人 顾昆;保管人 金玲;
总部 责任人 韩文铮;保管人 韩文铮;
综合运营部 责任人 郁燕莉;保管人 郁燕莉 ;
法人章/财务章:责任人 韩文铮;保管人 倪菊芳;
发票章:责任人 韩文铮;保管人 王晓英;
公司印章代表公司企业形象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需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部门负责人作为印章的责任人,与指定的保管人一起,要确保公司印章使用符合《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任命即日起立即生效。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