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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荐才管理办法

编号:HD-TR-G27 版本:B/0

目的

1.1 为适应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外部优秀人才,满足空缺职位招聘需要和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1.2 为提高公司内部荐才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集团内所有分/子公司)内部全体人员,公司E职级领导除外。

荐选原则

3.1 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原则。

3.2 对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评估,择优上岗原则。

3.3 推荐人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原则。

3.4 所有被推荐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原则。

被推荐人员类别

4.1 A类:行业领军人才

4.2 B类:中、高级紧缺人才

4.3 C类:普通员工

荐才奖励标准

5.1 荐才奖金支付单位为元。

5.2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所示:

5.2.1 A类: 8000  

5.2.2 B类: 5000  

5.2.3 C类: 3000  

以上所列均为税前金额。

发放原则

6.1 荐才奖金由荐才人提交《内部荐才奖励申请书》(详见附件1)审批通过后支付,奖金通过荐才人的工资发放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2 荐才奖金在被推荐人入职公司,试用期合格转正,工作三个月后支付50%。被推荐人工作满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0%

6.3 如被推荐人在入职后试用期不合格离职,或转正后三个月内离职,则荐才奖金不予支付。如被推荐人在入职转正后工作超过三个月但不满一年主动离职的,剩余的50%荐才奖金不予支付。

荐才流程

7.1 人力资源部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职位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7.2 员工如有合适人选,需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7.3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7.3.1 面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A类须经分管领导和公司管理层面试、B类须经分管领导和分/子公司总经理面试)。

7.3.2 对于重要岗位,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7.4 如面试合格,由用人单位按进员流程录用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7.5 人力资源部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

7.6 被推荐人入职并转正后,由荐才人填写《内部荐才奖励申请书》,用人单位填写意见,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7.7 按本办法第6条规定发放奖金。

附件

8.1 《内部荐才奖励申请书》

附则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1

记录编号

内部荐才奖励申请书

                              日期:           

推荐人姓名

所在部门(单位)

与被推荐人关系

推荐工作岗位

被推荐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入职部门

手机号码

人才类别

A   B   C

转正时间

      

奖金金额(元)

部门主管

意见

签字:                  

分管领导

意见

签字: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公司领导

意见

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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