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时间暨长假期间资薪问题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疫情防控减少聚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定于2020年3月2日正式复工。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全国经济休克,对各行各业造成巨大损失,公司一季度业务停摆,影响全年经营指标。管理层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尽量保证不裁员、不降薪。为此,临时修改部分公司福利以减少运营成本,希望大家理解,并对长假期间的薪酬福利问题统一口径。
1. 取消公司两年度旅游福利一次,改为全体员工10天带薪福利假。
2. 春节长假及延迟复工法定假期以外共17天,优先安排员工使用带薪福利假、19-21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和个人累计调休假。在此期间如实际在家办公的或者去用户现场工作的,经过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上报,算正常上班,不扣减年休假或调休假。
3. 本年度即日起所有加班申请,不再接受换现金补助,计入员工调休假账户,至明年春节统一结算。
4. 3月2日后因为各种原因仍不能按时到工作属地正常上班的,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作为生活费。工作时长不满一个月的,在保证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的基础上,员工工资高于最低工资部分以月度天数平均计算,按实际工作天数额外支付工资。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