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冠肺炎延迟复工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人社部 2月7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指导,考虑到疫情防控原因公司各地集中上班时间可能再次延迟,经管理层讨论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
1. 由于各地行政管控原因和出于员工健康考虑,公司决定延迟复工。优先安排员工使用2019和2020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和个人累计调休假。如实际工作需要去办公室或者去用户现场工作的,经过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算正常上班,不扣减年休假或调休假。
2. 受疫情影响未能返回工作属地的,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特此通知!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