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编号:HD-TR-G13 版本:B/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章、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 规范化,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4)公司章程、协议;
5)员工的聘用、任免和调动;
6)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7)公司接收到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盖章的文件、回执等;
8)其他公司业务(如投标)等需要使用公章的。
2、公司合同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等;
2)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3)各个部门经过授权的业务使用;
3、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由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 可使用;
4、公司发票专用章用于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使用;
5、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仅限于该职能部门业务专用。
三、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由总裁办负责管理。
2)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借用公章,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副总级别)负责保 管和管理,作为责任人;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可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但如果因为 保管不善或公章被滥用给公司造成损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3)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章事由,经 副总经理(同等级别以上)人员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公司合同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合同章若干,分别由各地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副总级别),总裁办负责 人负责保管和管理,作为责任人。
2)公司合同章责任人可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但如果因为保管不善或合同章被滥用给公 司造成损失,各合同章责任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3)公司对外签署销售和采购合同用章,需经过销售合同审批流程和采购合同审批流程 后,方可申请盖章。
4)使用合同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合同编号、 等信息,经副总经理(同等级别以上)人员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 方可用印。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无金额的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章。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
2)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 印事由,经财务总监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4、公司发票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发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2)公司发票章仅用于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使用。
5、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1)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和使用。
2)部门专用章仅限于该职能部门业务专用。
四、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均由专人保管并作为责任人。印章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 交他人。并对公章、印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2、非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各类章(印)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经副总级别以上人员 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批准签字后才能携带外出。公章带出期间,经办人只可将公章用 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用章结束后经办人需第一时间交还,印章借 出和还回的时间,需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印章交还后需由印章保管人签收。
3、为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 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4、印章责任人由公司指定,责任人名单和所负责的印章类型由总裁办统一登记。
5、印章损坏,由公司下发文件申明停止使用, 由总裁办收缴销毁。
6、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7、公司严禁擅自私刻公司印章,严禁不经批准,私盖公司印章,严禁违规使用公司印章, 一旦发现,直接开除处理。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行为 人的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8、印章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者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通报 批评和罚款。未经批准使用印章或违规使用印章的,直接开除处理。如由于印章责任人履 行职责不力,保管不善或自身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 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9、每枚印章均附带唯一的装订成簿的《印章使用登记表》一起保存,《印章使用登记表》 由印章保管人按月度定期扫描件提交总裁办备份。《印章使用登记表》每年颁发新簿, 旧薄由总裁办回收存档。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办。
附件:《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上海辉电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