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人工智能发展方面,起步较早、整体发展速度快,可以用迅猛来描述。一些重要的关键技术取得了积极进展,大量的科研院所、企业在人工智能的计算模型、相关的芯片研发等领域进行了深度研究和布局。另一方面,在应用领域,我国和全球的发展是同步的,人工智能技术迅速落地的同时,催生了大量创新、智能的业务应用场景。”针对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现状,李欲晓回应,人工智能的网络安全技术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巨大的投入,给网络安全提供更好的、更及时的保障。
首次将互联网的法治建设单列成章
与去年相比,蓝皮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增加了法治建设的章节。
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刘少文表示,把互联网的法治建设单列成章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已成为广泛共识,法治手段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方面。随着网络和社会生活的深度融合,一些传统的法律关系延伸到了网络空间,同时在网络空间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法律关系。这些仅靠技术手段来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进而形成一个治理体系,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二是2018年世界各国在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方面的表现可圈可点。从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出台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字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国也在不断完善互联网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战略框架体系,并且积极探索在数据流动、市场准入、数字鸿沟等方面形成国际规则。
“就我国而言,2018年网络空间立法进程持续加快,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而且以网络安全法为基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基础标准。一个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构成的网络空间规则体系正日渐成形。”刘少文介绍。
同时,互联网领域的司法活动不断开拓创新,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之后,又相继在北京、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集中审理涉网案件,实现网络案件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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